多了解一些与宠物相关的知识让铲屎官们更加专业,养宠物能够治愈身心,每当看到自己的宠物心情瞬间就会被治愈,那么如何饲养宠物才是最正确的方法呢?"宠物狗车祸究竟如何赔偿 海宁狗狗被撞死亡案列"是宠物迷精心挑选给大家的,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宠物迷网。
最近宠物迷的小编也认识了一些养狗狗的宠主,发现其中不少宠主都对<宠物狗车祸究竟如何赔偿 海宁狗狗被撞死亡案列>比较感兴趣,作为一个宠物网的小编,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关于<宠物狗车祸究竟如何赔偿 海宁狗狗被撞死亡案列>的相关知识,各位宠主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判断来看这个问题。
原标题:宠物犬车祸身亡如何赔偿? 海宁上演一场离奇官司
如今,养宠物已经成了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宠物狗,已经成为了不少人家中不可缺少的成员之一。
但是在出门遛狗的过程中,宠物狗被撞、被伤的事故也是屡屡发生。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最近嘉兴海宁刘女士的爱犬就出事了...
爱犬被撞8天后...
嘉兴海宁市盐官镇的刘女士回忆道,前一段时间的傍晚,在遛狗途中,她的宠物狗被高先生驾驶的轿车在十字路口严重撞伤。当时,高先生不愿送宠物狗去诊疗所医治,刘女士只能自行将宠物狗送去宠物医院治疗。
然而8天后,宠物狗还是因医治无效死亡。
海宁交巡警根据事发现场情况鉴定,高先生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在海宁市交巡警大队盐官中队进行协商,却未能达成共识,要求理赔遭拒的刘女士,一怒之下把高先生告上法庭。
面对海宁法院承办法官,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刘女士认为,爱犬被撞死,高先生应赔偿其3200余元作为补偿,高先生则认为其漫天要价。
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只是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劝说,双方终于冷静下来,同意在赔偿金额上各退一步。
后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先生赔偿原告刘女士因事故造成的损失1700元。
这种纠纷并不少见
据了解,因为宠物狗引起的赔偿纠纷并不少见,除了像刘女士遇上的宠物被伤,去年有一起市民因宠物袭击导致受伤的案件,如何赔偿的问题也一度引发网友热议。
事发当天,杨老太带着自家小狗去散步,突然旁边蹿出一条大型阿拉斯加犬,冲过来想咬她的爱犬,杨老太立即将自己的爱犬抱起来。大型犬却并没有放弃攻击,反而先后从杨老太的背后与面前扑上来,惊慌之下老人朝天摔倒,顿时动弹不得。
杨老太被立即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胸12椎体骨折不全瘫(部分功能受损)、右肱骨大结节骨折等,后鉴定为人身损害八级残疾。
事后,杨老太以阿拉斯加犬主人没有看管好自家宠物构成侵权为由,起诉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计22万余元。被告则认为,杨老太此次受伤完全可以避免,受伤是因为其饲养的爱犬和阿拉斯加犬在争吵嬉闹中遭遇驱赶所致,因此,杨老太对自己的损害有着重大过失或失误,被告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时,杨老太是正常的遛狗行为,当自己的爱犬受到攻击下意识地抱起既是保护本能的体现,也是保护自身财产权益不受侵害的合理维权行为,不存在过错。考虑到鉴定报告中对杨老太自身腰椎退变病症参与度的建议,法院确定杨老太自行承担上述费用的比例14%。综上,法院判决由犬主一家赔偿杨老太各项损失合计187403.4元。
法官提醒
海宁法院承办法官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宠物是自身财产的一部分,犬主具有合理维权的权利,也具有管理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的义务。
小编碎碎念,法官说了宠物是自身财产的一部分,犬主具有合理维权的权利,但是有权力也有义务,养狗的小伙伴们要看管好爱犬,出门记得用牵引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作者: 编辑:沈烨婷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编辑推荐
宠物犬车祸身亡如何赔偿,文明养狗离我们有多远
宠物犬车祸身亡如何赔偿?
如今,养宠物已经成了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宠物狗,已经成为了不少人家中不可缺少的成员之一。
但是在出门遛狗的过程中,宠物狗被撞、被伤的事故也是屡屡发生。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最近嘉兴海宁刘女士的爱犬就出事了...
爱犬被撞8天后...
嘉兴海宁市盐官镇的刘女士回忆道,前一段时间的傍晚,在遛狗途中,她的宠物狗被高先生驾驶的轿车在十字路口严重撞伤。当时,高先生不愿送宠物狗去诊疗所医治,刘女士只能自行将宠物狗送去宠物医院治疗。
然而8天后,宠物狗还是因医治无效死亡。
海宁交巡警根据事发现场情况鉴定,高先生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在海宁市交巡警大队盐官中队进行协商,却未能达成共识,要求理赔遭拒的刘女士,一怒之下把高先生告上法庭。
面对海宁法院承办法官,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刘女士认为,爱犬被撞死,高先生应赔偿其3200余元作为补偿,高先生则认为其漫天要价。
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只是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劝说,双方终于冷静下来,同意在赔偿金额上各退一步。
后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先生赔偿原告刘女士因事故造成的损失1700元。
这种纠纷并不少见
据了解,因为宠物狗引起的赔偿纠纷并不少见,除了像刘女士遇上的宠物被伤,去年有一起市民因宠物袭击导致受伤的案件,如何赔偿的问题也一度引发网友热议。
事发当天,杨老太带着自家小狗去散步,突然旁边蹿出一条大型阿拉斯加 犬,冲过来想咬她的爱犬,杨老太立即将自己的爱犬抱起来。大型犬却并没有放弃攻击,反而先后从杨老太的背后与面前扑上来,惊慌之下老人朝天摔倒,顿时动弹不得。
杨老太被立即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胸12椎体骨折不全瘫(部分功能受损)、右肱骨大结节骨折等,后鉴定为人身损害八级残疾。
事后,杨老太以阿拉斯加犬主人没有看管好自家宠物构成侵权为由,起诉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计22万余元。被告则认为,杨老太此次受伤完全可以避免,受伤是因为其饲养的爱犬和阿拉斯加犬在争吵嬉闹中遭遇驱赶所致,因此,杨老太对自己的损害有着重大过失或失误,被告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时,杨老太是正常的遛狗行为,当自己的爱犬受到攻击下意识地抱起既是保护本能的体现,也是保护自身财产权益不受侵害的合理维权行为,不存在过错。考虑到鉴定报告中对杨老太自身腰椎退变病症参与度的建议,法院确定杨老太自行承担上述费用的比例14%。综上,法院判决由犬主一家赔偿杨老太各项损失合计187403.4元。
法官提醒
海宁法院承办法官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宠物是自身财产的一部分,犬主具有合理维权的权利,也具有管理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的义务。
小编碎碎念,法官说了宠物是自身财产的一部分,犬主具有合理维权的权利,但是有权力也有义务,养狗的小伙伴们要看管好爱犬,出门记得用牵引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文明养狗离我们有多远?
狗,被誉为“人类最忠实的伙伴”。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需求的满足,很多家庭里养起了各种宠物狗 。这些可爱的狗与人做伴、给人们带去欢乐的同时,一些因养狗而产生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乱排便、乱吠甚至咬伤人、出入公共场所……这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困扰着广大市民,与此相关的纠纷层出不穷,给不少市民带来了麻烦。文明养狗是个人素质和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如何让市民文明养犬 ,避免给其他人带来烦恼,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
现象一:宠物出没惹人怕
在我市的一些公园、马路和小区,都能见到市民带着宠物狗散步的身影,但很少有人给宠物狗佩戴嘴套。一些没拴狗链的狗狂奔,碰到其它宠物狗还要闻一闻,遇到过往路人还要叫几声。个别市民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并肆意出入公共场所。
在南大西街,一位市民在人行道上行走,而他的两条大型犬则远远地跑在前面。这两条狗既没戴嘴套,也没有拴狗链,看到对面行人经过还时不时凑过去闻一闻。很多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只好绕行。记者上前询问其主人为何不用狗链拴住宠物时,得到的是“没事,我看着它们了,不咬人”的答复。
市民王女士家住开发区某小区,她对小区里养狗的住户心有余悸。王女士说:“我们单元有几位住户,常带着狗乘坐电梯,也不拴狗链,同行的人见了都很害怕。”为了避免发生意外,王女士见到有住户带着宠物狗乘坐电梯时,宁可再等一个,也不愿和狗同乘一部电梯。
多位市民表示,希望遛狗市民尽责任、讲公德,在公共场所看管好宠物,避免安全隐患。
现象二:随地便溺引烦恼
许多狗主人任由宠物随地便溺也不清理,在小区、人行道上常看到狗粪,十分不雅,更不卫生。
在城区南大西街西垴小区,许多宠物狗就在小区内随意排便,却并未得到及时清理。一些狗主人也并不随身携带清理粪便的工具。在小区里,很多养狗的居民每天都要带着宠物狗下楼。在小区绿地里、树下、人行道上、车轮旁,狗粪便随处可见。
居民李先生并不养狗,但他的汽车车轮上常有狗的尿渍。他每天早上去开车都能看到车轮毂上留下狗小便的印迹,让他非常恼火。他对宠物狗随意排便的行为很不满。李先生说:“每天在小区都会遇上狗屎,走路还得时刻留意脚下。开车时常常中招,十分恶心,那些养狗的从来不清理。”
据了解,小区内狗粪便多,主要是养狗的住户遛狗时间随意性大,而宠物狗排便后,主人并不清理狗屎造成的。
小区内的道路,每天都有环卫工人清扫,但仍然不能改变宠物粪便当道的现状。
一位环卫工人对此也很无奈:“很多时候狗主人随意让宠物狗在小区里排便,但从不清理。我们每天又不能跟着他们打扫。小区里养狗的那么多,不知道他们几点出来遛狗,要改变这种情况,还需要狗主人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清理。”
现象三:禁犬标志遭无视
宠物狗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出没,咬到路人等意外难免发生。我市一些公共场所出台了禁止带犬进入的规定。然而这些规定执行得怎么样呢?养犬人是否会遵守呢?
在桃河公园入口处,“禁止宠物犬进入”的告示十分醒目。然而,仍有一些市民将宠物犬甚至是大型犬带进公园。(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宠物狗被撞一定会赔偿吗?南京未系绳犬被撞亡 狗主人还需陪修车费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养狗狗的人也多了,其中不少宠主都对<宠物狗被撞一定会赔偿吗?南京未系绳犬被撞亡 狗主人还需陪修车费>比较感兴趣。小编最近也查了不少资料,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宠物狗被撞一定会赔偿吗?南京未系绳犬被撞亡 狗主人还需陪修车费>的相关知识,各位宠主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判断来看这个问题。
原标题:爱犬未系绳被撞亡 汽车出现凹槽主人不可索赔而该赔偿车主
春季来临,遛狗人数增多,犬类进入发情期,易躁易怒,具有攻击性,易引发犬类伤人、驾驶员紧急避开犬类造成交通事故及伤及行人等警情。2月份以来,南京市鼓楼区已相继发生多起市民被狗咬伤、犬类管理不当扰乱居民生活纠纷等涉犬警情。
网络图片,如本篇新闻内容无关
规定称因没有拴牵引绳,宠物狗被撞伤甚至撞死,均应由狗主人担责。
2月6日,南京市鼓楼区金达花园小区内,居民王某带着自己的爱犬毛毛在散步。这时李某驾着一辆轿车驶进小区,毛毛没注意,一头撞上汽车飞了出去。李某的车也被撞了一个凹槽。王某看到自己的爱犬被撞飞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伤心不已,当即要求李某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报警。宝塔桥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经过调查,认定李某并不需要赔偿狗主人王某损失,相反,王某要为李某修车“买单”。事后民警解释:根据《南京市犬类管理条例》规定,因没有拴牵引绳,宠物狗被撞伤甚至撞死,均应由狗主人担责。
据了解,2015年全年全市接报涉犬警情1800多起;2016年全市全年接报涉犬警情约1900起;2017年1月份以来,鼓楼区已接报涉犬警情约20起。由此看出,涉犬警情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有几下几种类型:一是住宅小区内宠物犬数量多,管理不当,夜间狂吠,导致周围居民无法休息引发的噪音扰民问题。二是犬主人未系牵引绳,犬被撞、犬咬人、犬丢失引发的大量警情。三是犬类未系牵引绳,突然从行车道窜出,驾驶人员因紧急躲避而撞伤路边行人或车辆引起的纠纷。
警方提醒:本市养狗人士应该充分学习《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携犬出户时,应当及时给狗狗系上不超过1.5米的牵引绳,牵领时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保护自身和狗狗安全,更能避免狗狗伤及他人,因为,一旦由于遛狗时不系绳造成的后果,都将由它的主人承担。而据统计,80%的宠物犬走失都是因为没有系绳造成的,系好牵引绳能提高狗狗的服从性,有效防止意外走失,这既是对狗狗的管束更是对狗狗的爱护。遇到无主犬、流浪犬时,可及时联系平安阿福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等组织或拨打110,及时开展捕捉收容工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宠物狗被车撞死!报警后狗主人获赔2000元
最近宠主们在讨论宠物问题的时候,聊到了不少最近的新闻,其中不少宠主都对<宠物狗被车撞死!报警后狗主人获赔2000元>比较感兴趣。今天,宠物迷的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宠物狗被车撞死!报警后狗主人获赔2000元>的相关知识,希望就这个问题能跟各位宠主多讨论讨论。
原标题:宠物狗被车辆撞死狗主人获赔2000元
88197600热线(记者高倩)9月6日晚,家住万盛园小区的赵先生外出遛狗时,宠物狗被迎面驶来的一辆私家车撞伤致死。由于双方都住在一个小区,经过协商,私家车车主赔偿赵先生2000元钱。
据了解,当晚7点45分左右,天桥警方接到报警称,万盛园新区有两人因为宠物狗发生矛盾。民警赶到后,经了解得知,报警的是小区内的居民赵先生,据他介绍,当晚他在小区遛狗时,一辆轿车在行驶中把小狗轧伤致死。车主吕某表示,自己当时也不知道有小狗跑到车下面,开车时的视线也不怎么好,后来赵先生跑上前来拍他车门他才停下车。可是下车查看时,小狗已经不行了。
由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执,事后赵先生报了警。由于两人都在该小区居住,经过协商,吕某赔偿给赵先生2000元现金,并且赵先生表态再不追究责任。
相关新闻
撞死宠物犬被罚2000元扣12分 这也算肇事逃逸?
“我以为是件小事情,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重。”回忆起几天前的一起“小事故”,衢州的李师傅是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因撞了条小狗,竟然被交警罚了2000元,还被扣了12分,而交警给出的理由是“肇事逃逸”。
听说撞了人跑了是逃逸,撞了小狗也是逃逸吗?李师傅有点想不明白。肇事逃逸如何认定?驾车时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记者找交警和律师给大家讲个明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宠物狗撞倒老人所赔偿
宠物狗撞倒老人所赔偿
“这怎么可能!”何女士在接到法院判决的瞬间呆坐在法庭。面对着巨额赔偿款,何女士无论如何也无法想到自己所养的一条小狗竟然会为自家带来如此大的经济损失。
2015年10月9日下午五点左右,原告李老太太正骑自行车驶在每日都走的某村路上,突然一只小黄狗从道路一侧飞快跑到路上,正巧撞到自行车上,李老太太一下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坐在地上无法起身。事后经诊断李老太太左股骨颈骨折、左肱骨近端骨折,并且其左侧全髋关节需要全部置换。李老太太在索要赔偿未果之后,将狗的主人何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各项损失30余万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何女士坚决否认自己是肇事黄狗的主人,并称这条狗是流浪狗。经过法庭调查取证,撞人的小狗在事发后莫名失踪,通过调取何女士家门前小超市的摄像资料,法院根据小狗在事发多日前的行为以及对何女士的态度认定撞人小狗确系何女士饲养的宠物犬。因何女士未尽到狗主人应尽到的管理义务,法院判定何女士赔偿李老太太各项合理损失共计25万余元。
杭州女子宠物狗被撞死!要司机道歉并赔偿9000元!
作为一名爱狗人士,小编不仅自己养了狗狗,更是认识了一群养狗狗的宠主,最近发现不少宠主都对<杭州女子宠物狗被撞死!要司机道歉并赔偿9000元!>比较感兴趣。小编最近也查了不少资料,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杭州女子宠物狗被撞死!要司机道歉并赔偿9000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让各位宠主对这个问题更加清楚。
浙江杭州临安的盛姑娘有一只心爱的宠物狗:法国斗牛犬。不料今年8月,她在遛狗时,狗狗被车撞死了。
她要司机赔9000元,还要司机赔礼道歉。但司机认为,狗狗没有系带牵引绳也没有狗证,不愿意赔偿,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我这只狗狗是法国斗牛犬,价格很贵的,我每天精心地照料它,已经和它产生了感情,它就像我的家人一样。现在它死掉了,我很伤心,我要求被告赔偿我9000元,并赔礼道歉!”盛姑娘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说。
“我只能适当的补偿一下,算是对你的安慰!”对盛姑娘的要求,一开始态度很好的司机许先生表示不能理解,当场表态不愿意赔偿。
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17日晚上,盛姑娘外出遛狗,但狗狗没有绳子,狗狗在前面跑,盛姑娘在后面追。不料狗狗跑到路中央,被正常行驶的许先生的车撞到了。当时,狗狗没有死,自己一瘸一拐地走到路边,许先生也并没有下车查看,但后来狗狗不幸死亡。
盛姑娘养了这只法斗两年了,心疼爱犬的她一纸诉状将许先生告上了法庭。
开庭当天,盛姑娘跟她哥哥两人前来,许先生和保险公司也按时到庭。法庭上,许先生也觉得自己很委屈:“我开车途中撞到狗纯属意外,而且这只宠物狗没有狗证,没有系带牵引绳,保险公司也愿意支付2000元赔偿她的损失。”
当他听见盛姑娘提出高额赔偿及赔礼道歉的要求后,许先生表示自己不会出一分钱。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把盛姑娘叫到一旁,耐心说:“你的宠物狗没有狗证,而且未系带牵引绳。许先生也是在不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撞死狗的,确属意外,不是逃逸,你自己也应该尽到看管义务,你放任宠物狗随意外出,要负主要责任。”
听到这里,盛姑娘情绪也舒缓下来,表示自己确实负有主要责任,但实属爱狗心切,并非为了多要赔偿款。
看到盛姑娘态度转变,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最终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许先生赔偿盛姑娘500元,保险公司赔偿盛姑娘2000元。
法官也在此建议,饲养宠物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案中,盛姑娘饲养的宠物狗没有办理狗证,这在保险公司定损和赔偿中会遇到很大麻烦,可能造成较为名贵的宠物定损较低的情况,且不便于相关部门对于宠物信息的掌控与管理。
此外,宠物不是一般的财物,必须加强看管,宠物被撞、被盗或是宠物发生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事在社会上件屡见不鲜,养宠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到看管义务,对自己也对他人负责。
同时,遇到纠纷不要意气用事,光想着别人的错,要多从自身出发,要客观对待,心平气和沟通的,才有利于纠纷的化解。
网友热评:
@挥手拜拜19:跟狗贵不贵没有关系吧,意外没办法区分,难道撞到斗牛赔2000撞到土狗赔200? 没必要强调这个狗什么品种,怎么照顾,狗也是平等的。
@xinl25:遛狗不牵绳,凭啥要人赔钱!应该找这女的赔,车子被狗撞坏了。
@jingfu059952:为什么要赔偿?这样只会让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人得寸进尺,就该一分不赔,并且由养狗人为她的不文明不负责行为,从而给开车人带来的不良后果赔礼道歉!
@福海云天:还好没有酿成大祸,如果发生其他交通事故,法官是不是要判这个女的承担后果?
@ynk9887:要那女的赔我差不多,我好好在开车莫名其妙跑出来一条狗,吓的我心脏病发作……
狗狗虽可爱也伤人!狗咬人事件究竟该如何赔偿!
养了狗狗之后,对于宠物的信息也是关注不少,最近不少宠主都对<狗狗虽可爱也伤人!狗咬人事件究竟该如何赔偿!>比较感兴趣,作为一个宠物网的小编,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关于<狗狗虽可爱也伤人!狗咬人事件究竟该如何赔偿!>的相关知识,希望就这个问题能跟各位宠主多讨论讨论。
近日,狗狗再惹是非,一则网红护狗暴打孕妇的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究其原因不过是遛狗时没有拴上狗绳。
近日,颍泉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案件:4岁娃被狗咬伤后去世,究竟该如何赔偿?
被叔叔家的狗咬伤,4岁娃丢了性命近期,颍泉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狗狗咬人产生悲剧的案件。
2015年8月的一天,4岁的妞妞(化名)在家玩耍,一旁的爷爷奶奶和邻居打牌。隔壁就是妞妞叔叔家,他家里养了一条狗,妞妞见了便凑上去逗它。不懂事的她,捡到一根树枝朝狗身上挥来挥去,突然,狗狗发了怒,咬到了妞妞的左胳膊。
更让人感到悲痛的是,妞妞的爷爷奶奶安全意识淡薄,轻信孩子受了一点皮肉伤没有大碍,就没有带她注射狂犬疫苗。一个月后,妞妞突然发病,被送往合肥市第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狂犬病。第二天,妞妞去世。
妞妞的爸爸妈妈悲恸不已,想为女儿讨个公道。但在村委会的多次调解下,双方没能达成协议。
妞妞的婶婶说,孩子被狗咬伤以后,她提醒爷爷奶奶带孩子去打狂犬疫苗,但老人没有重视。妞妞的叔叔说,虽然侄女是被他家的狗咬伤,但监护人疏于对孩子的管理,妞妞还拿着棍棒去激怒狗狗。
妞妞的父母则认为,咬伤妞妞的狗没有按时注射疫苗,导致她也携带上病毒,最终狂犬病发作。
曾感情深厚的兄弟俩,就这样闹上了法庭。
经审理,法院判决妞妞的监护人承担60%的责任,叔叔家承担40%的责任,赔偿12万多元。
“狗咬人”案件,及时取证很重要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宠物到处可见。它们虽然看着可爱,但也可能随时会成为伤害人的“危险品”。记者走访发现,在不少小区和公园,养宠物的人很少给宠物拴链子,这也成了一个不小的安全隐患。
记者从颍东法院了解到,在民事案件分类里,“狗咬人”属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近三年,该院审理的15起此类案件,“狗咬人”总共造成16人不同程度受伤,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多半集中在,原告控诉遛狗人不拴绳,而被告表示是原告惹到了狗狗。
但按照阜阳市治安管理条例,养犬人只要携犬外出,必须要有犬绳约束。
“此类案子,对于被咬伤的受害人来说,及时取证很重要。”颍东法院法官张莉娜表示,有些案件的被告不承认自己的狗咬伤原告,一旦缺少愿意作证的目击者或监控录像,原告举证就成了难题。
“还会遇到被告当庭否认自己是狗主人,辩解咬人的狗是他人寄养在这里的。”张莉娜说,这样就会造成认定责任主体相对较难。
宠物攻击、追赶致人损伤,主人也要担责
张莉娜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个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实行“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只要饲养的动物伤人,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要承担责任,而不论他们是否有过错。“除非被咬伤者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但是,举证证明被咬伤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必须由动物的饲养人来举证。”
在法律上,动物致人损害,并不局限于撕咬,只要存在攻击、追赶等行为造成受害人摔伤等,皆属于“宠物致人受伤”。
相关:《侵权责任法》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如下: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5、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6、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看了《宠物狗车祸究竟如何赔偿 海宁狗狗被撞死亡案列》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如果对宠物狗的其他相关知识感兴趣的话,宠物迷cw72.com的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专题:宠物狗如何养,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