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迷咨询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最新的宠物知识,宠物趣闻,宠物咨询信息,宠物作为我们人类的伴侣是我们人类获得幸福和健康生活的一个来源,想让自己的宠物快乐成长哪些知识必须知道呢?《深圳养犬管理办法:深圳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一文可能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疑问可在本站搜索。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养狗狗的人也多了,其中不少宠主都对<深圳养犬管理办法:深圳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比较感兴趣。今天宠物迷的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深圳养犬管理办法:深圳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的相关知识,各位宠主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判断来看这个问题。
导读:现在城市养犬越来越多了,也有很多人随便丢弃狗狗,造成流浪狗泛滥,而这些狗又找不到主人,如果植入芯片,就比较容易找到主人了。深圳养犬管理办法就做的比较好。深圳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我们来看看。
日前,据媒体报道,《深圳市犬只电子标签植入管理规定(试行)》显示,深圳将9月底之前设为警示期,督促犬主主动为犬只注射电子芯片;10月份开始,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
根据规划,2020年底前,深圳将实现犬只芯片管理全覆盖。
深圳市宠物医疗协会会长喻信益表示:“给犬只植入的芯片大小如同一颗米粒。只需注射在犬只的颈部右上侧皮下,按压几分钟即可。深圳采用的犬只芯片表面覆盖了与犬只体质相适应的材料,防滑离和防损伤,对犬只的健康几乎没有任何影响。”
据了解,深圳犬只芯片记录的为一串15位长度的国际唯一数字编码,授权人员通过专业设备读取芯片编码,并连接主管部门系统后台可获取犬主姓名、联系方式、犬名、犬种等信息。该芯片有效期15年以上。
此外,通过芯片可证明犬只主人的身份,帮助市民尽快找回丢失犬只,有效杜绝遗弃犬只行为。
据统计,目前深圳有犬只22万只。对此,网友纷纷为这项规定点赞:
-可以,这样也不敢随随便便扔了
-这样很容易找到狗主人了
-希望全国普及
原标题:为汪星人上“芯”!深圳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
cw72.com精选阅读
城市禁养犬种名单:深圳市禁止饲养哪些犬种?
最近宠物迷的小编也认识了一些养狗狗的宠主,发现其中不少宠主都对<城市禁养犬种名单:深圳市禁止饲养哪些犬种?>比较感兴趣。小编最近也查了不少资料,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城市禁养犬种名单:深圳市禁止饲养哪些犬种?>的相关知识,希望就这个问题能跟各位宠主多讨论讨论。
城市禁养犬种名单:深圳市禁止饲养哪些犬种?
深圳禁养27种贱狗
深圳市禁止饲养犬种名单:1、藏獒TibetanMastiff
2、比特斗牛梗PitBullTerrier
3、阿根廷杜高狗DogoArgentina
4、巴西非拉狗FilaBraziliero
5、日本土佐犬JapaneseTosa
6、中亚牧羊犬CentralAsianShepherdDog
7、川东犬
8、苏俄牧羊犬Borzoi
9、牛头梗BullTerrier
10、英国马士提夫Mastiff
11、意大利卡斯罗CaneCorso
12、大丹犬GreatDane
13、俄罗斯高加索CaucasianOwtcharka
14、意大利扭玻利顿NeopolitanMastiff
15、斯塔福StaffordshireTerrier
16、阿富汗猎犬AfghanHound
17、波音达犬Pointer
18、威玛猎犬Weimaraner
19、雪达犬Setter
20、寻血猎犬Bloodhound
21、巴仙吉犬Basenji
22、英国斗牛犬BullDog
23、秋田犬Akita
24、纽芬兰犬NewFoundLand
25、贝林登梗BedlingtonTerrier
26、凯丽蓝梗KerryBlueTerrier
27、中华田园犬(土狗)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登记、免疫检疫、户外活动及其他管理,适用本条例。
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养犬人自律、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条例实施的有关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管理工作。
畜牧兽医、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业主大会就养犬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居民养犬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二章 养犬登记
第七条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可以养犬。
单位养犬的,应当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
第八条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第九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
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出具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
第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和单位,区主管部门应当即时办理登记手续,发放养犬登记证及号牌,并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
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便民原则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办理养犬登记。
第十二条
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登记犬只的电子档案,记载下列事项:
(一)养犬人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犬只的品种、年龄、主要体貌特征;
(三)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
(四)交纳管理费的情况;
(五)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时间;
(六)市主管部门规定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养犬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将登记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原养犬人、购犬人或者受赠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区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第十五条
养犬人遗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补办养犬登记证。
第十六条
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丢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场所,并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应当将本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养犬登记管理等事项向居民公开。
第十八条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费。每只犬每年的管理费为三百元。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代收。
第十九条
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非营利性组织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收养期间免收管理费;饲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管理费。
第二十条
养犬管理费用于养犬登记、犬只强制免疫及其他管理工作的开支。
养犬管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
第三章 免疫检疫
第二十一条
实行狂犬病免费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饲养的犬只送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第二十二条
市、区主管部门、养犬人、物业管理单位、犬只诊疗机构发现犬只患有、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其他严重人畜共患传染性疫病的,应当立即向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应当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诊断;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应当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患病犬只经无害化处理的,由区主管部门注销养犬登记。
第二十三条
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犬只,应当按规定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
第二十四条
犬只伤人的,由区主管部门对伤人犬只实施暂扣,连续进行医学观察七日,以确认是否患有狂犬病。有关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依法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养犬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章 户外活动及其他管理
第二十六条
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三)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四)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第二十七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一)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二)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四)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
(五)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上述公共场所应当以适当的方式显著标明禁止犬只进入,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有责任禁止犬只进入其管理的公共场所。
第二十八条
餐厅、商店、市场等经营单位可以限制犬只进入其经营场所。
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划定本居住地区内禁止遛犬的区域。
第二十九条
下列犬只,应当拴养或者圈养:
(一)烈性犬;
(二)单位饲养的犬只;
(三)待销售的犬只。
因登记、免疫、诊疗等携带烈性犬出户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
第三十条
犬吠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养犬人被多次举报或者处罚,以及所养犬只伤人的,应当对其养犬活动进行重点监管。
第三十一条
区主管部门设立犬只收容场所,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的犬只。
对收容的犬只,七日内能查明养犬人的,应当立即通知养犬人认领;不能查明或者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犬只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举办犬只展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开始七日前向活动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住宅区、写字楼设立犬只养殖、销售场所。
第三十四条
禁止冒用、涂改、伪造、买卖与养犬和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相关的证件、证明。
第三十五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市、区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二千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饲养烈性犬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逾期未办理变更、转让登记或者补办登记的,由区主管部门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缴纳管理费的;由区主管部门通知补交,逾期不补交的,双倍收取管理费。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将其饲养的犬只送动物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没收犬只。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发现犬只患有、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其他严重人畜共患传染性疫病,未立即向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二)从事犬只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
(三)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犬只,未按规定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的。
第四十二条
犬只伤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以一千元罚款。养犬人拒绝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的,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加处一千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的,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对犬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携带烈性犬出户未按规定采取约束措施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被投诉三次以上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区主管部门可以暂扣其犬只十日以下。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举办犬只展览活动未向活动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区主管部门对组织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住宅区、写字楼设立犬只养殖、销售场所的,由区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冒用、涂改、伪造、买卖养犬登记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以二千元罚款;冒用、涂改、伪造、买卖犬只免疫证明或者其他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相关证件、证明的,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其法定权利。
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处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深圳27种禁养犬种名单,你家狗狗在其中吗?
深圳市禁养烈性犬名单经过公示、修改之后,由深圳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确定后今日对外公布,禁养犬类总数为27种。爱狗的宠友们再买股沟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哪些
狗狗
是不能养的哦,别买到禁养的宠物
被人举报就麻烦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犬种名单吧:(以下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整理)看完这个是否还是有些不了解犬种?下面小编特意单个的整理了犬种的性格说明加上配图哦!
深圳养狗证办理狗狗照片要求
办事标签:深圳养狗证办理照片要求 深圳养狗证办理照片 养狗证办理照片要求
深圳办理养狗证需要提供
狗狗
的照片,主要是狗狗大头照和狗狗全身照。狗狗全身照的要求是四肢站立、侧身、眼睛看向镜头,以下是狗狗照片的标准版,网友可以参考下。深圳办理养狗证注意:
1.南山区申请养狗证时,需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居委会盖章)。
2.办理养犬登记时可自愿选择是否给狗狗注射芯片。
3.福田区、南山区可以直接在授权
宠物
医院办理,宝安区可以直接到各社区工作站办理,其他区的狗友们需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到养犬登记点办理。深圳“狗证”办理数量暴增 手机能查养犬信息
工作人员展示对犬只的训练成果。 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 摄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陈龙辉)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创新养犬管理模式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近两年深圳市办理狗证(养犬登记证)数量有了大幅增长,仅福田区今年就有1.6万只
狗狗
办了&ldqpo;身份证&rdqpo;。市城管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简政放权、一站式免费办证以及办证服务网点的增加是狗主人为爱犬办理&ldqpo;身份证&rdqpo;的主要推动因素。2014年起,深圳市实行办理养犬登记证免费,同时简政放权,将拥有合法资质的
宠物
医院发展成为养犬登记服务点,提供&ldqpo;一站式&rdqpo;办证服务。目前全市已经拥有167个网点。2014年全年养犬登记数量达到1.1万只,而2013年这一数据是1465只。2015年办证数量继续急剧增长,仅福田区就已经登记了1.6万只。福田区城管局副局长张志斌告诉记者,除了办理养犬登记证方面的创新,该局在养犬管理方面也做了不少尝试,比如将流浪犬的收容、检疫、训练等外包给专业的队伍,不少流浪犬经过收容救治以及训练后,重新被市民收养,街面上流浪犬数量明显减少。此外福田区城管局还建设了犬只动态管理系统,推出国内目前唯一一款犬只管理APP软件,可以通过手机查询养犬登记信息,或者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投诉。在社区内设置&ldqpo;文明养犬宣传指引箱&rdqpo;,提供清狗粪取纸盒,引导市民自己处理犬只粪便,倡导文明养犬。2015年该区涉及养犬的投诉比上年减少了53%。
深圳办理养狗证要多少钱?
自2014年起,深圳各区办理养狗证免费。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多年,深圳300元养犬管理费于2014年3月起取消。此外,深圳已有不少
宠物
医院可以免费办理养犬登记,市民可前往附近宠物医院咨询。为了促进养犬登记率的提高,深圳已经取消收取每年300元的养犬管理费。爱宠问答:深圳养狗要办狗证吗
深圳养狗要办狗证吗
深圳养狗要办狗证的,在城市上饲养狗狗不要选择烈性犬,办理狗证之前,还需要给狗做好相应的检查。
狗证是,用于证明狗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现如今很多城市不准养烈性犬,狗肩过高也不准养,所以以前专门有群打狗队,现在主人要是养条宠物狗那得办狗证,就是带去检查身体,一年办一次,和汽车年检差不多。在有些地方(飞机、火车)带宠物上去必须出示狗证。
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三)犬只照片两张。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想要在城市上饲养狗狗,需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428、深圳流浪狗救助站
深圳流浪狗救助站是很多的,这个对于流浪狗是有很多好处的,需要选择正规的流浪狗救助站。
遇见流浪狗的话,可以拨打当地救助站的电话,请求救助站的帮忙,一般都会送到收容所。
如果自己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收养流浪狗,不过最好给流浪狗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办理狗狗身份证,既可以保证狗狗的安全也可以保障人的安全。
也可以召集一些爱狗人士,组建一个民间的爱狗组织,人多力量大,让这些流浪狗有一个家。
如果遇到受伤的流浪狗,应该先检查它的伤口,通过喂它食物拉近距离,慢慢地抱着它去动物医院或者救助站处理伤口。
狗狗是很脆弱的,需要好好的护理。
看了《深圳养犬管理办法:深圳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如果对宠物狗的其他相关知识感兴趣的话,宠物迷cw72.com的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专题:深圳禁养罗威纳吗,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