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迷网是专业的宠物网站,爱宠一族可以在这里详细了解宠物知识,每当下班回家的时候家里总是有个小东西在惦记着我们,有哪些养宠物的重点知识需要学习呢?宠物迷网的一篇《“不拴绳”小狗被撞死,狗主人索赔10万扣车!看看大家都怎么》应该能帮助到你!
宠物迷的小编发现,最近养狗狗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其中不少宠主都对<“不拴绳”小狗被撞死,狗主人索赔10万扣车!看看大家都怎么>比较感兴趣。今天,宠物迷的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不拴绳”小狗被撞死,狗主人索赔10万扣车!看看大家都怎么>的相关知识,让各位宠主对这个问题有全面的了解。
导读:“不拴绳”小狗被撞死,狗主人索赔10万扣车!看看大家都怎么说的?饲养宠物狗狗就要好好的爱惜它们,不拴绳是对狗的不负责任,虽然有爱狗人士说拴绳狗狗可怜,但为了安全还是要拴绳的好,避免发生本文中的惨事。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件狗狗被车撞伤纠纷前因后果。
遛狗不拴绳子和我家狗不咬人等说辞都是对养宠物群体的极大不负责任,很多人养宠物多年,彼此有感情,但是出门却放任自己的宠物活动,惊吓到路人或其他原因伤到人就一副赖皮样,如果狗被撞死就狮子大开口,要天价补偿自己的损失。
12月14号下午,湖北的张先生开车到武汉市东西湖区某小区办事,但是开车到小区外一条马路上时,意外撞死了一条小型宠物狗,因为被撞的是博美,狗太小,加之张先生也没注意,不知道这事,直到狗主人找上他,他才知道撞到了狗。
令他苦恼的是因为撞了狗,他的车被对方扣了,即便自己撞到了狗对方私自扣下自己的车也是违法的,刚开始张先生还想赔偿一些钱破财免灾,但是对方却狮子大开口,直接要10万,这样的天价张先生无法同意,于是车就被对方强行锁进了车库。
根据张先生所说,当时这条小狗并没有拴绳子,脖子上连狗环都没有,虽然是自己的车撞死的,有责任自己承担,但是狗主人也有责任,自己只是打工的,一条狗就要十万,自己赔不起,而且刘先生锁自己的车,他没有这个权力。
被撞狗的主人刘先生称,自己的狗被撞死他十分伤心,这只博美自己精心饲养了两年多的时间,很有感情,所以才寻求对方赔偿,说十万的赔偿金,只是因为当时太伤心气愤不过,而且也担心找不到张先生,所以扣下了他的车。
张先生是一名装修工人,对于十万确实无法接受,经过和刘先生协商,两人仍旧未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只好报警求助,很快,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民警要求刘先生立即还车,并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协调,最终两人达成一致,张先生赔偿8千元,可以拿回自己的车。
最终张先生赔了8千块钱给狗主人,遛狗不拴绳子,张先生是正常行驶,撞到狗并非故意,而刘先生有责任管好自己的狗子,喂了两年仍不好好照顾,说有感情都是骗人的,8千快都赔多了,这次狗被撞死不长教训,下次依然难避免此类事故。
养狗要有基本的公德,永远不要说自己狗不咬人,他只是不咬你,很多例子已经证实没有不咬人的狗,能约束这些宠物狗不作恶的条件就是狗主人出门拴绳子,带嘴套,不让狗脱离自己的控制范围,这样对路人,对狗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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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撞死未拴绳小狗担次责引争议!
都说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与狗狗做朋友的宠主也是越来越多,其中不少宠主都对<宁波撞死未拴绳小狗担次责引争议!>比较感兴趣。小编最近也查了不少资料,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宁波撞死未拴绳小狗担次责引争议!>的相关知识,各位宠主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判断来看这个问题。
导读:宁波撞死未拴绳小狗担次责引争议!关于开车撞死宠物狗狗索赔的问题经常出现,以前就基本是开车的倒霉了,装死人家狗了,不挨打是好的呢?谁都心疼自己的爱犬,但这样是不理智的,从道义上来说,养狗没有管好是自己失责,而开车车速过快也有责任。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判呢?谁的责任多点,谁付主要责任呢?近日宁波一网友开车装死一只萨摩耶,交警给出责任人地车主主要责任,引来网友热议,下面我们来看看。
5月28日,浙江宁波象山县一网友发文称,5月24日自己正常行车途中,一只白色萨摩耶突然冲到马路上,自己躲闪不及撞死小狗,被狗主人索赔3000元。该网友称象山交警开出责任认定书,认定车主主责,狗主人次责。关于在行驶时撞宠物狗的责任划分问题引发网友热议。对此,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0日通报称,经过重新全面调查,发现该起事故责任认定与事实不符,重新认定:小型轿车方(吴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宠物犬的主人方(陈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6月1日 澎湃新闻)
夜色中,司机好好开着车,却突然与一只未拴绳的狗狭路相逢。这只小狗一路撒腿而来,司机只能忙不迭地一声惊叹,然而停不住车辆往前的脚步,更挡不住宠物狗全力奔来的势头。真是天降横祸,躲都躲不及啊!
然而,就是这样有图有真相的事实,却还曾有司机担主责的判决。在网友的热议下,主责改成了次责,然而,这就公平了吗?非也。如此判决,与人们所期望的公平仍有一定差距。警方只管“事故双方在经济赔偿上也已达成了协议”,却不管是非曲直,不管对当事人和群众的教益。狗主嚣张,就为狗主撑腰;网友热议,就向舆论稍稍让步。这样的执法与其说是公平,不如说是和稀泥,更是对不文明养狗无底线的怂恿与纵容。
近年来,遛狗不拴绳已成社会一大痛点,由此引发的事故令人触目惊心。为安全计,多地对遛狗不拴绳都有处罚制度。如,《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条例规定,在限养区饲养小型观赏犬只,出门溜犬不束犬链,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捕杀其犬,吊销《犬类准养证》。这只闯上马路的不拴绳的狗,难道不是死有余辜吗?
其实,撞死不拴绳的狗,此前就有处罚先例。如去年12 月11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大院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说自己的狗在东湖区新公园路隧道口被汽车撞死了。民警了解到,因为遛狗未拴狗绳,狗跑到马路上,被路过的黑色轿车撞死了,且狗是别人送的还没办证,在查看监控后,民警认定狗主担全责。此次事件中,也未拴狗绳,也没看到狗证,司机为何要担责呢?
不管司机担主责,还是次责,都与文明养狗相悖。难道司机的水平都要高到对一只迎面而来的小狗迅速躲开?如果为了躲避小狗,司机发生车祸又怎么办?……正因此,网友纷纷留言:“未牵绳子的狗跑到马路被撞死,不应该狗主人全责吗?”“如果狗被撞死,汽车也翻车并且与其他车相撞,驾驶员身亡。这时候狗肯定就是没主人的流浪狗了!”“为什么车主要负责!”……
随意的处罚,就是在为不文明行为撑腰。说真的,如果撞死不拴绳的狗,司机要担责,那么,这真能滋生新的碰瓷行业了。
文/胡辉
借狗配种被弄丢 狗主人告对方索赔2万元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养狗狗的人也多了,其中不少宠主都对<借狗配种被弄丢 狗主人告对方索赔2万元>比较感兴趣。小编最近也查了不少资料,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借狗配种被弄丢 狗主人告对方索赔2万元>的相关知识,让各位宠主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
原标题:狗狗借他人配种被弄丢 狗主人告对方索赔2万元
近年来,养名贵宠物已成常见之事,因为宠物引发的各种纠纷也频繁发生。而绥德法院最近也收到了一起因自家宠物狗需配种而引发的纠纷案。
由于都喜欢养狗,刘某和鲍某在一个微信宠物群结识,当时,鲍某家的母狗需要配种,便在群里打听有无愿意提供公狗配合,刘某看到消息后私信回复鲍某,自家的公狗是英国进口回来的,运费算下来上万元。鲍某听到后也很开心,两人一拍即合,并达成口头约定,由刘某将自家宠物狗送至鲍某家进行配种,受孕顺利产崽后送刘某一只,而在两只宠物狗配种期间由于鲍某不熟悉刘某的宠物狗习性,导致刘某价值万元的狗丢失,而鲍某的宠物狗成功受孕,鲍某在此期间也未曾配合刘某找狗,只是说公狗自己跑出去玩去了,刘某一怒之下于2016年10月24日早上将鲍某告上法庭,要求鲍某赔偿其20000元,案件还正在进行中。
办案法官表示,喜欢养宠物的朋友如遇此类交易行为,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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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未给狗带牵引绳被货车撞死
近日,浙江一名司机将一条小狗撞死后离开,结果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成为热门话题。8日,大足货车司机唐师傅遇到了类似情况。当天,他正驾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一条
宠物
狗突然窜到公路中央,被唐师傅的货车碾压,当场死亡。狗主人追出百米拦停货车,要求唐师傅赔一条小狗。民警赶到后进行调查,最终判定狗主人需对宠物狗
的死亡负全责。8日下午3点过,大足警方接到货车司机唐师傅报警,称自己驾车在大足区一路段上行驶时撞死了一条宠物狗,狗主人于女士非得让他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原来,当天于女士带着自家宠物狗&ldqpo;旺财&rdqpo;出门,没拴链子,只让&ldqpo;旺财&rdqpo;跟在她身后。&ldqpo;一辆货车突然从我身后驶来,&lsqpo;旺财&rsqpo;可能被货车声音吓到了,迅速从公路边窜到公路中央,正好撞上了货车油箱。&rdqpo;于女士伤心地说。而货车司机唐师傅一直看着前方,根本没有觉察到&ldqpo;旺财&rdqpo;的情况,货车右后轮从&ldqpo;旺财&rdqpo;身上碾压了过去,&ldqpo;旺财&rdqpo;当场便没了动静。
于女士拼命追赶唐师傅的货车,在追出去100米后,于女士在一个弯道处将货车拦了下来,唐师傅这才意识到撞上了于女士的宠物狗。&ldqpo;我开始确实没注意到有一条狗跑到公路上来了,车碾过的时候确实颠簸了一下,我当时觉得可能是路面不平。当我从后视镜看到于女士在追的时候,马上就把车停下来了。&rdqpo;唐师傅说。
于女士称,自己养&ldqpo;旺财&rdqpo;有1年多了,对她来说,&ldqpo;旺财&rdqpo;就像她的孩子,所以她一直要求唐师傅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
经调查,民警认定,由于于女士没有给&ldqpo;旺财&rdqpo;拴链子,所以她应当对&ldqpo;旺财&rdqpo;之死负全责。在民警的调解下,于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不再执意要求唐师傅赔偿;而唐师傅则主动表示了歉意,赔偿了于女士300元。
警方表示,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出户的,必须由成年人牵领。对于这起事故,&ldqpo;旺财&rdqpo;的主人于女士没有对其宠物狗进行牵领,任其在公路上自由活动,不仅让宠物狗处于危险之中,也给公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了不安全因素,所以于女士应当对自己爱犬的死亡负全部责任。同时,唐师傅在事发时并不知道自己撞死了一条狗,事后也及时停车并报警,所以唐师傅不属于肇事逃逸,也不用担责。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钧则表示,如果&ldqpo;旺财&rdqpo;随意窜上马路,最终导致唐师傅的货车受损或唐师傅本人受伤,或导致唐师傅驾驶货车造成他人身体及财产损失,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于女士需要承担侵权责任,&ldqpo;唐师傅由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诉诸法院,要求于女士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赔偿责任&rdqpo;。
车辆撞死狗怎样划分责任?
车辆撞死狗,到底该怎样划分责任呢?大足警方及江北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钧对可能出现的以下4种情况进行了分析。
车没跑,狗没拴链子或主人牵领不当
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和《侵权责任法》,狗主人需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发另外的交通事故后,司机可向狗主人索赔。
车没跑,狗拴了链子且主人进行合理牵领
司机不构成肇事逃逸,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需对狗的伤亡及由此引发的其他交通事故负全责。
司机将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并不需要承担所有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肇事逃逸会被推定为承担全部责任,但该法同时规定,&ldqpo;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rdqpo;。同时,《侵权责任法》也规定:&ldqpo;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dqpo;如果肇事司机能通过车载摄像等证明狗主人有过错,肇事司机是可以减轻自己所需要承担的责任的。
宠物狗被货车撞死 主人拦截却要负全责
每天在我们的生活中都会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么可爱的
宠物
狗被大货车捏轧致死,主人伤心不已,奈何在为自己的狗狗
讨公道时却要负全责。宠物狗
主人于女士(右一)伤心不已轮胎上狗狗的血迹
近日,浙江一名司机将一条小狗撞死后离开,结果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成为热门话题。8日,大足货车司机唐师傅遇到了类似情况。当天,他正驾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一条宠物狗突然窜到公路中央,被唐师傅的货车碾压,当场死亡。狗主人追出百米拦停货车,要求唐师傅赔一条小狗。民警赶到后进行调查,最终判定狗主人需对宠物狗的死亡负全责。
宠物狗窜上公路被撞
8日下午3点过,大足警方接到货车司机唐师傅报警,称自己驾车在大足区一路段上行驶时撞死了一条宠物狗,狗主人于女士非得让他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
原来,当天于女士带着自家宠物狗&ldqpo;旺财&rdqpo;出门,没拴链子,只让&ldqpo;旺财&rdqpo;跟在她身后。&ldqpo;一辆货车突然从我身后驶来,&lsqpo;旺财&rsqpo;可能被货车声音吓到了,迅速从公路边窜到公路中央,正好撞上了货车油箱。&rdqpo;于女士伤心地说。而货车司机唐师傅一直看着前方,根本没有觉察到&ldqpo;旺财&rdqpo;的情况,货车右后轮从&ldqpo;旺财&rdqpo;身上碾压了过去,&ldqpo;旺财&rdqpo;当场便没了动静。
主人冲出百米拦停货车
于女士拼命追赶唐师傅的货车,在追出去100米后,于女士在一个弯道处将货车拦了下来,唐师傅这才意识到撞上了于女士的宠物狗。&ldqpo;我开始确实没注意到有一条狗跑到公路上来了,车碾过的时候确实颠簸了一下,我当时觉得可能是路面不平。当我从后视镜看到于女士在追的时候,马上就把车停下来了。&rdqpo;唐师傅说。
于女士称,自己养&ldqpo;旺财&rdqpo;有1年多了,对她来说,&ldqpo;旺财&rdqpo;就像她的孩子,所以她一直要求唐师傅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
经调查,民警认定,由于于女士没有给&ldqpo;旺财&rdqpo;拴链子,所以她应当对&ldqpo;旺财&rdqpo;之死负全责。在民警的调解下,于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不再执意要求唐师傅赔偿;而唐师傅则主动表示了歉意,赔偿了于女士300元。
读解
若引发事故 狗主人将担责
警方表示,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出户的,必须由成年人牵领。对于这起事故,&ldqpo;旺财&rdqpo;的主人于女士没有对其宠物狗进行牵领,任其在公路上自由活动,不仅让宠物狗处于危险之中,也给公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了不安全因素,所以于女士应当对自己爱犬的死亡负全部责任。同时,唐师傅在事发时并不知道自己撞死了一条狗,事后也及时停车并报警,所以唐师傅不属于肇事逃逸,也不用担责。
江北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钧则表示,如果&ldqpo;旺财&rdqpo;随意窜上马路,最终导致唐师傅的货车受损或唐师傅本人受伤,或导致唐师傅驾驶货车造成他人身体及财产损失,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于女士需要承担侵权责任,&ldqpo;唐师傅由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诉诸法院,要求于女士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赔偿责任&rdq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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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撞死狗怎样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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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和《侵权责任法》,狗主人需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发另外的交通事故后,司机可向狗主人索赔。
车没跑,狗拴了链子且主人进行合理牵领
司机不构成肇事逃逸,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需对狗的伤亡及由此引发的其他交通事故负全责。
车跑了,狗没拴链子或主人牵领不当
司机将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并不需要承担所有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肇事逃逸会被推定为承担全部责任,但该法同时规定,&ldqpo;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rdqpo;。同时,《侵权责任法》也规定:&ldqpo;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dqpo;如果肇事司机能通过车载摄像等证明狗主人有过错,肇事司机是可以减轻自己所需要承担的责任的。
车跑了,狗拴了链子且主人进行合理牵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将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并需要承担所有责任。
宠物狗被邻居遗弃索赔9万的狗狗种类及特点
最近有在网上看到一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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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被邻居遗弃索赔9万这样的新闻,在看过之后觉得邻居的行为实在是有一些可恨,也难怪爱狗狗
的梁女士会将其告上法庭了,结果最终只获赔了6400元。可是到底这个狗狗是什么种类又有什么特点呢?一、邻居遗弃索赔9万的狗狗种类:最近网上有一则这样的新闻,驯养了9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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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被邻居遗弃,合肥梁女士因此将邻居告上了法庭,要求自己的邻居赔钱并且道道歉。苏女士共提出索赔95226.2元。主要包括并赔偿其养狗、寻狗、因狗丢失而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今天上午,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邻居赔偿狗主人梁女士各项损失6400元。邻居认为狗主人有过错,自己不应赔偿
苏女士则认为,梁女士将狗锁在楼梯口,楼梯口是人行道,也是消防通道,不是拴狗的地方。自己有病,怕风、怕凉、怕风扇、怕空调,所以要走楼梯。2015年8月7日上午自己要出门,走到中途发现6楼楼梯口有条狗,就回家了。到了下午3点,急着要出门,梁女士的狗仍拴在楼梯口,自己被狗堵在家里6个小时不能出门,心里有气,所以就去把狗的绳子解开了。
另外,苏女士认为,梁女士要求赔偿养狗、寻狗、狗的美容费用无依据,其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高级待遇的花费。而狗的防疫费用是狗本身的费用,是行政强制收取的费用。此外,苏女士对寻狗费用、梁女士的医疗费也不认可。
苏女士认为,既然梁女士说与狗感情深,可为什么长时间将狗拴在楼梯口。她解开狗绳后,狗应该去找家主人,而不是跟着陌生人走,法院应驳回梁女士的诉请。
法院一审认定损失6400元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认为,苏女士对&ldqpo;佐罗&rdqpo;的丢失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梁女士对佐罗管理不当,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20%的经济损失,减轻苏女士的赔偿责任。梁女士购买狗花费1800元,苏女士予以认可,寻狗花费酌情按1200元费用予以支持。以上损失按照过错程度,苏女士应赔偿2400元。
梁女士要求苏女士登报向梁女士赔礼道歉,因梁女士、苏女士均有过错,苏女士只是将佐罗引诱出小区丢弃,未对梁女士本人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名誉权等实施侵权行为,梁女士的此项要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双方争议较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到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充分体现精神损害兼具补偿、抚慰和惩罚的功能,但梁女士要求的50000元过高,酌定4000元为宜。
最终,法院一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二、美国可卡狗的特点:
美国可卡犬
是一种来源于美国的狗狗品种
,其最大的特点在于性情温和,感情丰富,行事谨慎。除此之外还有精力充沛,热情友好的特点十分受人喜爱。这样的新闻在我们的周边并不少见,自己爱狗狗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会爱,所以说还是好好对待自己的狗狗吧!这样才可以让其一直好好的待在我们的身边,不会被他人遗弃!
边牧犬被撞后死亡 主人伤心高额索赔
漫画张利昌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近年来,宠物狗也越来越多地进入普通家庭,俨然成了重要的家庭成员,还被不少主人亲昵地唤作“小宝贝”。宠物狗如果出了意外状况,主人肯定伤心不已,甚至痛苦万分。那么,如果宠物狗被撞身亡,主人能不能高额索赔呢?
前段时间,家住秀洲区王江泾镇的陈晓乔像往常一样,吃过午饭后带着自家的“儿子”凯凯——一条边牧犬外出溜达。
这条边牧犬身形挺拔,双目炯炯有神,端坐在地上,就像是一位凯旋的将军,很招人喜欢,因此陈晓乔给它取名为“凯凯”。更难得的是,凯凯颇通人性,平时出去即使不拴狗绳,也总是跟在前后,不会跟丢。
那天,当陈晓乔和凯凯经过一个路口时,一辆转弯的汽车撞倒了凯凯。见状,车主张女士赶紧陪着陈晓乔,把凯凯送到了离王江泾最近的一家宠物医院抢救。凯凯被拍了X光片、吊了生理盐水并打了强心针,医药费共3000多元。但是3天后,凯凯还是因为伤重死了。
凯凯死后,陈晓乔联系到“肇事者”张女士,要求赔偿,除凯凯就医时的医药费3000多元外,还要求张女士赔偿凯凯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2万元。
张女士一听陈晓乔开口要价这么高,而且还有什么丧葬费,心里很不痛快,“不就死了条宠物狗嘛,还提出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八成是遇上敲竹杠的了!”张女士的怨气也上来了,索性表示,一分钱都不准备赔。
陈晓乔觉得,张女士对凯凯的死非但没有愧疚感,而且完全没有赔偿的诚意,一怒之下就要去砸张女士的车。张女士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爱车被砸,于是两人推搡在一起,最终有人报警。
派出所的老娘舅帮忙调解纠纷。陈晓乔一上来就控诉:“她撞死了我儿子!”老娘舅一听吓了一跳,正要去向民警询问情况时,张女士淡淡地说道:“不就一条宠物狗嘛,还儿子呢。”老娘舅这才知道,出事的原来是条宠物狗。
于是,老娘舅招呼双方坐下来,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陈晓乔说,他养了这条狗3年多,费了不少心血,真的是当儿子一样来养的,感情很深。凯凯死后,陈晓乔也因为伤心不已引起身体不适,好多天后才缓过劲来,因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张女士则表示,宠物狗确实是她撞死的,但是那天她的车速并不快,而陈晓乔没有牵狗绳,因此,很可能是凯凯受了惊吓自己撞上来的,陈晓乔看管不力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最重要的是,撞死宠物狗哪可能产生什么精神损害赔偿?”
见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强烈,老娘舅决定把他们分开,分别进行调解。
针对陈晓乔的诉求,老娘舅请浙江嘉洲律师事务所陶律师来帮忙进行法律解释。
陶律师指出,能否主张精神赔偿,主要看对象是否具有人格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损毁,财产所有权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个案例的争执焦点是,这条狗是不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
陶律师说,从司法实践看,不妨这样解释,当人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特定的关系,并且将这种关系寄托于某种具体的纪念品上时,这种具体的纪念品就具有人格利益因素。例如,初恋时情人赠送的定情物,虽然本身价值不大,但是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意义,成为某种象征。这样的物品就具有人格利益的因素。再比如,绝版的照片洗坏了或者结婚照被拍坏了,当事人有权要求精神赔偿。“而宠物即使与主人感情再深,再通感情,也不能被列入这个范畴。”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陈晓乔提出的一些要求是没有依据的。
同时,老娘舅也做起张女士的思想工作,“如果换位思考,自己家养了3年多的宠物狗突然被撞而死亡,你会是什么心情?”
在律师和老娘舅法理结合的调解下,陈晓乔和张女士最终达成协议,张女士赔偿3000多元医药费,另外赔付边牧犬的市场价给陈晓乔。(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时有所闻。饲养宠物,应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为了他人的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为了狗狗的安全,宠物主人在出门遛狗的时候,应该拴上狗绳。此外,即使感情再深,宠物毕竟还是低智商的动物,出了类似的意外,主人伤心不已,但赔付不可能按照人的标准去执行。
看了《“不拴绳”小狗被撞死,狗主人索赔10万扣车!看看大家都怎么》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如果对宠物狗的其他相关知识感兴趣的话,宠物迷cw72.com的小编还为大家准备了专题:大家都喂蓝猫什么猫粮,一起来看看吧!